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于2024年5月29日组织专家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系统》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进行了立项评估。经评估,上述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详见附件)。
现将通过评估的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等项目信息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http://www.ttbz.org.cn)及本协会门户网站中国质量网(http://www.chinatt315.org.cn/)予以公告。
谨请参与起草上述团体标准的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团体标准制定质量,切实提高团体标准的质量和水平,全力增强团体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按期完成上述团体标准制定的相关工作。同时,本协会也热忱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上述团体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另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减轻起草单位、参编单位的负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团体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都不得借标准起草、参编等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请社会各界监督。
本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 联系人:向怡鑫
手机:18600075543
邮箱:7444472@qq.com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联系人:王学梅
电话:010-59196534 手机:13301320981
邮箱:jszwh@c315.cn
附件:《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系统》团体标准立项公告列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24年6月3日
中检办发2024-60《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系统》标准立项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