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通知与公告 > 通知与公告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征集相关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3-19     阅读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和规范市场的重要手段,是产品贸易、质量评价、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市场准入的重要依据,在市场标准化资源配置中越来越起到决定性作用,是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我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团体标准对本行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的能力与水平,满足市场需求、推动行业发展,依据《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9年度团体标准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市场需要原则。申报标准应紧扣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产品、方法、服务、规范、指导等范围开展,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提升标准适用性,填补现有标准空白。


(二)坚持国际化原则。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满足市场贸易需要。


(三)坚持技术进步原则。制定团体标准要注重技术进步,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使标准成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有力支撑,促进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


(四)坚持自主创新原则。要将标准制订与科技创新紧密结合,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示范推广价值的相关技术转化团体标准。


(五)坚持自愿参与原则。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各单位自愿参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制定标准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科学性、广泛代表性和适用性,应由至少5家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单位发起和参与。


(二)申报范围是与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的职能联系紧密,对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严于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可列入我会团体标准计划项目。


(三)标准申报单位(组织单位)具备前期技术基础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国内外现状研究、标准主要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申报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起草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熟悉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费由标准申报单位负责组织筹集。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

申报单位进行充分的前期研究并如实填写附件《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标准草案、标准编制说明或其他材料报送协会。

如果涉及专利等相关问题,申报单位还需提交涉及专利的证书复印件,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附件2),和专利拥有单位应有免费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在实施该团体标准时实施其专利的声明,未提交的视为申报项目不涉及专利问题。


(三)标准立项审查

各单位可不定期、随时向协会进行立项提案。协会根据提交的立项提案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核和立项评估工作。立项后由标准起草工作组进行起草,相关工作按照《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立项工作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www.ttbz.org.cn)进行公示。


四、申报方式


拟向协会申请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的单位,应填写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到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或将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


联系人:王文秀 1331120169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205         

邮 编:100125

邮 箱: wyu16888@163.com

  

附件:1.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2.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19年3月11日


 
上一篇:关于编制《2019中国净水行业消费白皮书》的通知
下一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召开《家用和类似用途纯净水处理器精准净化要求及测试方法》等五项标准启动会暨第一次讨论会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