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下达《呼吸道病毒污染的空气与污水处理
工程技术规程》等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函
南京大学宜兴环保研究院:
根据《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你单位相关申报项目的基础上,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于2022年12月28日组织有关专家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对《水中内分泌干扰物的测定 在线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水中药品和个人护理品的测定 大体积直接进样/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水中磺酰脲类、三嗪类和三唑类农药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呼吸道病毒污染的空气与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标准名称最终以实际发布名称为准)等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过评审,上述4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本协会谨此批准上述4项团体标准正式列入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计划。
为充分发挥标准技术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相关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现将上述4项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计划(详见附件1)下达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及时组织落实各主要起草单位及主要负责
人(详见附件2),依法依规抓紧落实项目实施计划。在上述4项团体标准起草过程中务必加强与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沟通协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全力确保上述4项团体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上述4项团体标准制定任务。
同时,你单位在上述4项团体标准起草、编制的工作中,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的部署要求,切实减轻起草单位、参编单位的负担,不得违规收费、乱收费、搭车收费,并做好经费收支的专项管理,切实做到厉行节约。
本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 联系人:熊晓敏
手机:18021185512
邮箱:xiongxiaomin@njuyi.cn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联系人:王学梅
电话:010-59196534 手机:13301320981
邮箱:wxm0291@163.com
附件:1.《呼吸道病毒污染的空气与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等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计划信息表
2.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确认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23年2月28日
2023-17函 呼吸道病毒等4标准下达计划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