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下达《湖库水体碳汇能力
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函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青岛中质脱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你单位相关申报项目的基础上,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于2022年12月28日组织有关专家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对《湖库水体碳汇能力评估技术导则》(标准名称最终以实际发布名称为准)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进行了立项评估。经过评估,上述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符合立项条件,本协会谨此批准上述团体标准制定项目正式列入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计划。
为充分发挥标准技术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相关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现将上述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计划(详见附件1)下达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及时组织落实各主要起草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详见附件2),依法依规抓紧落实项目实施计划,在上述团体标准起草过程中务必加强与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沟通协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全力确保上述团体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上述团体标准制定
同时,你单位在上述团体标准起草、编制的工作中,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的部署要求,切实减轻起草单位、参编单位的负担,不得违规收费、乱收费、搭车收费,并做好经费收支的专项管理,切实做到厉行节约。
本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 联系人:苑萍
手机:18366223266
邮箱:lyndayuan@vip.163.com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联系人:王学梅
电话:010-59196534 手机:13301320981
邮箱:shjzwh@c315.cn
附件:1.《湖库水体碳汇能力评估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计划信息表
2.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确认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23年12月28日
质检协函2023-134《湖库水体碳汇能力评估技术导则》标准制定计划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