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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征集相关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3-05     阅读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委和民政部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加强我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团体标准对本行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能力与水平,满足市场需求、推动行业发展,为企业的生产和检测服务。依据《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协会2020年度相关团体标准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市场需要原则。申报标准应紧扣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围绕产品质量、检测方法、规范服务、市场监测、品牌建设、发展指导等范围开展,响应创新和市场需求,提升标准适用性,填补现有标准空白。

  (二)坚持国际化原则。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满足市场和出口贸易需要。

  (三)坚持技术进步原则。制定团体标准要注重技术进步,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使标准成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

有力支撑,促进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四)坚持自主创新原则。要将标准制订与科技创新紧密结合,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示范推广价值的相关技术转化团体标准。

  (五)坚持自愿申报原则。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各单位自愿申报和承担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制定标准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科学性、广泛代表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应由至少5家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单位发起和参与。

  (二)标准申报单位(组织单位)具备前期技术基础、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和相关标准制定人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标准主要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申报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

  (三)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费由标准申报单位负责组织筹集。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申报单位前期在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标准草案、标准编制说明或其他相关材料报送协会。

  如果涉及专利等相关问题,申报单位还需提交涉及专利的证书复印件,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附件2),与专利拥有单位应有免费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在实施该团体标准时实施其专利的声明,未提交的视为申报项目不涉及专利问题。

  (三)标准立项审查。各单位可不定期向协会申请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协会根据提交的立项建议,适时组织专家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核和立项评估工作。立项后由申请立项单位组织的标准起草工作组进行起草,并按照《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标准制修订立项工作完成后,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负责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上发布。





四、申报方式





  申请提出团体标准立项建议的单位,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或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文秀13311201698

文 翔13661041954

王学梅13301320981

  邮 箱:wyu1688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205室(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内)

附件:1.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2.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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